在生命权、健康权纠纷中,即使被告人被拘留,通常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拘留是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对违法者实施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惩罚和制止违法行为,而对受害人或被害人的经济赔偿是一种民事责任,两者性质和功能不同,不能相互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