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含35C)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不含33C)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