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于2024年1月2日在釜山伪装成李在明的支持者,接近在当地参加活动的李在明,之后将凶器刺向李在明颈部,造成李在明颈内动脉裂伤。金某因涉嫌故意杀人未遂及违反《公职选举法》,被检方起诉,并在一审及二审判决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金某不服判决,向大法院提出上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勇利用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钻井试油处处长,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钻井完井办主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首席执行官、总裁、执行副总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 ...